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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区)招生办公室:
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、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局成都选拔中心《关于二
O一二年度招收空军飞行学员初选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川教考院
[2011]148号)要求,为认真做好我市
2012年空军招飞初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招飞条件
(一)自然条件
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,男性,年龄在
16至
19周岁(
1992年
8月
31日以后出生至
1995年
9月
1日以前出生)之间,具有招飞地域正式户籍。
(二)身体基本条件
1
、身高:在
165—
185厘米之间,未满
18周岁的,身高达到
164厘米。
2
、体重:在
52公斤以上,未满
18周岁的,体重达到
50公斤以上。
3
、视力: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
0.8以上。
4
、血压:收缩压在
100—
138mmHg之间,舒张压在
60—
88mmHg之间。
5
、色觉:无色盲、色弱。
6
、无纹身、刺字。
(三)心理素质基本条件
1
、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。
2
、思维敏捷、反应灵活、动作协调、学习能力强。
3
、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。
4
、性格开朗、情绪稳定,有敢为精神。
(四)政治条件
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忠于祖国,热爱军队,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;历史清白,思想进步,品质优良,遵纪守法,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。本人自愿,家长(监护人)支持。
(五)文化条件
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,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(外语仅限考英语、俄语),成绩达到本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。
二、工作安排
我市
2012年度空军招飞初选工作按省统一安排,从
2011年
9月中旬开始,到
11月中旬结束,具体分两个阶段实施。
(一)动员报名
1
、普遍宣传。各县(区)招办要结合实际,搞好工作部署,指导督促所属中学进行深入宣传发动,动员优质生源报名参检,宣传对象重点面向预估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二本线以上者,积极营造广大考生踊跃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良好氛围。
2
、直接宣传。在各级招办和学校普遍展开宣传的基础上,成都招飞选拔中心将派出宣传小组,会同我办到部分省、市级以上示范中学,采取定点和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“面对面”的宣传发动,动员优秀学生积极报名。
3
、审定名单。各县(区)招办要认真指导督促所属中学严格按照通知中明确的相关条件,对报名学生的身体、思想品行、现实表现、学习成绩、本人及家长的态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衡量和把关,拟定初选名册(名册格式按照成都招飞选拔中心制式表格为准),以县(区)为单位,形成书面文本(由县(区)招办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)和电子文档于
9月
22日前报我办(传真:
5262700,邮箱地址:
bz1599@126.com),待我办汇总上报成都招飞选拔中心审核合格后上站参加初选。
(二)初选安排
1
、时间安排:
2011年
10月
10日至
11月
20日(具体时间以成都招飞选拔中心通知为准)。
2
、初选地点:巴中市城区内,具体地址待时间确定后一并通知各县(区)招办。
3
、注意事项:各中学要按通知要求,指派专人带队,严密组织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初选,上站学生超过
30人的学校可派
2名带队老师。学生参加初选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,免收检测费用;带队老师的交通和伙食费用,由成都招飞选拔中心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健全机制。
各县(区)招办要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,站在支持国防建设、培养军队飞行人才的高度,积极协调,严密组织,完善空军招飞工作领导机制,要安排专人切实负起责任,加强招飞工作组织领导,指导所属中学明确分管领导、工作部门及招飞工作联络员,具体组织协调招飞工作。
(二)转变观念,提高认识。
大力提高招收飞行学员文化成绩,是加强空军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,是军队深化招飞改革、提高招飞质量的重要内容。搞好文化条件把关,是初选工作的重点。为此,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招飞改革的新形势、新特点,转变传统观念意识,严格把关,积极动员和推荐预估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以上学生报名,增加优秀学生报名人数,努力提升一本线以上学生比例,从源头上提高招飞生源质量。
(三)充分发动,确保质量。
各县(区)招办要加大招飞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力度,加强对所属学校的宣传动员、组织报名、基本条件审核、督促上站参检等工作,既要有明确具体的部署要求,又要有及时有力的检查督促,努力提高宣传动员工作质量效益,积极为空军招飞选拔输送优质生源。各中学要充分利用广播、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空军招飞的重大意义和要求,激发广大中学生爱国和献身国防的热情,充分调动优秀学生报名的积极性。
二○
一一年九月十五日
四川省
2012年度空军招飞初选名册点击下载
四川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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